结算药费时间:每月10日——20日结算,其它时间不予受理。
结算药费所需材料:转外地审批单(或异地居住表)、药费收据、费用清单、病历复印件、诊断书、医疗本、医疗卡。居民应带所有缴费收据。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户名建行龙卡。转外地审批单(异地居住表)在您就诊前或就诊期间办理、医院及主治医生盖章。否则不予报销。
结算程序:报销者持以上材料先到医保大厅医疗费审核窗口进行审核,再到医疗费结算窗口进行结算。
建行龙卡的办理:本人持身份证或户口薄到建行窗口办理。
转诊审批的办理:患者持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医院、中医院医务科办理。再到医保局转诊审批窗口办理审批。
异地居住人员住院审批表办理:到医保大厅领取并填写相关材料。
注:城镇学生参险者请持户口。
非患者本人办理请代办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通讯员:勃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谭新广
编辑: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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