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黑龙江省司法厅举行年黑龙江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新闻通气会,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详细解读今年的“法考”变化。据介绍,年客观题考试将于6月10日0时开始报名。今年与以往不同的是,报名人员学历条件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另外,我省新增11个政策放宽地区。
报名人员学历条件实行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根据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22条的规定,报名人员学历条件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据介绍,“老人”与“新人”的区分标志是取得高等学校学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的时间。
年4月28日之前取得相应学籍(考籍)的,为“老人”;
在年4月28日之后取得相应学籍(考籍)的,则为“新人”。
那么,如何界定学籍和考籍?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学籍是指高等学校的学籍,取得的时间以办理高等学校入学手续并予以注册的时间为准。考籍是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籍,取得的时间以获得一门课程单科合格证书的时间为准。
依据司法部第4号公告,普通高等学校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今年的考试。这样,学制为4年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除极个别情况外,取得学籍的时间都在年4月28日之后,因此属于“新人”。上述“新人”,其报名的学历条件,除了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外,在专业和学位上还有相应的要求,所学专业仅限于“法学类”专业,而且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据了解,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版)》,“法学类”专业的学科代码是,具体是指以下7个专业:
一是法学,
二是知识产权,
三是监狱学,
四是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
五是国际经贸规则,
六是司法警察学,
七是社区矫正。
需要注意的是,在年4月28日之后取得学籍的军队院校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受所学专业的限制,但毕业时应获得学士学位。全日制非法学类专业普通高校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果符合下列三种情况,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一是,如果本人现户籍或者原户籍在放宽地区,并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今年就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二是,如果本人在以后取得了法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者法律硕士,以及法学类专业的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的,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三是,如果本人本科毕业以后,从事了三年以上的法律工作,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黑龙江省新增11个政策放宽地区司法部决定,今年在全国部分地方继续实施放宽政策,并对享受放宽政策的地方进行适当调整,期限是5年,从年开始到年结束。
据了解,“放宽政策”是指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应试人员,在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标准等方面适当放宽,对其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实行分别管理。
根据司法部最新享受放宽政策地方的范围,我省原享受这一政策的地方仍然继续保留,并在此基础上,新增了11个地方,即:
鸡西市的恒山区、滴道区、密山市、虎林市和鸡东县;
七台河市的新兴区和勃利县;
双鸭山市的四方台区、集贤县、友谊县和宝清县。
截至目前,黑龙江省享受放宽政策的地方已达67个县(市、区),除了牡丹江市,其他12个地市均有县(市、区)享受放宽政策。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王冠文/摄
编辑:马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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