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文献是突出本地特色的区域性文献,也是地方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存地方史料、提供乡土教材、凝聚地方意识等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更好地保存和利用地方文献资源,系统收藏地方文献这一特色,让更多的人了解勃利文化、促进我县的建设和发展,勃利县图书馆现向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各类地方文献,本倡议书长期有效。
一、征集对象
1.文献资料要求:反映我县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地理、历史沿革、风俗人情、人物生平事迹,反映各行各业工作情况;内容健康、装订完整、有保存和利用价值。
2.不限载体和文种,书籍、报纸、期刊、内部出版物、典籍、志书、族谱、碑文、拓片、剧本、乐谱、歌册、笔记、手稿、图片、照片、书画作品、音像制品等都在征集范围之内。
3.与我县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地方文献信息资源,不论何时、何地、何人著述,何种形式,均属征集对象。
4.原籍勃利或在勃利任职,居住过的各个时代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士著作(含合著、评著者等)。
二、征集范围
1.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编撰的反映我县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文献资料;各部门编印的统计资料、会议文集、文件汇编、年鉴、地图、名录等内部资料和内部出版物及其它有价值的文献资料。
2.有关我县的史志史料:地方志、部门志、企业志、人物志、风情志、事像志、党史、校史、厂史、村史、事业史、大事记等。
3.有关我县民间谱录:家谱、族谱、宗谱。
三、征集方式
1.主要采用无偿捐赠。
2.拟赠送的作品或文献可直接送交、邮寄或以其他方式送达勃利县图书馆;也可电话联系,由工作人员按约上门征集。
3.各捐赠单位和个人在捐献文献时,请附通讯地址及个人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4.捐赠文献凡符合本馆入藏标准将被作为正式馆藏,永久保存,并将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以作凭证。同时,图书馆将派专人负责保存、整理所收集的地方文献,且收入地方文献特藏室加以保护和展示。望有关部门、单位、团体、个人给予支持,将本部门、本单位及个人不同时期编著出版的地方文献、个人作品,惠赠我馆。衷心感谢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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