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街面巡查中发现,某饭店将后厨的餐厨废弃物直接倾倒在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经过调查和处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其做出行政处罚元的处理。这家饭店为什么会被处罚?处理依据又是什么?
调查与处理
案件经过:年4月16日,海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六中队在街面巡查时发现,某路段有两人将餐厨废弃物排入道路东侧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执法队员现场进行了勘验、拍照取证,并对该案报送局法制股进行立案处理。经现场问询二人为道路西侧某饭店服务人员,执法队员对饭店老板刘某询问,刘某承认安排工作人员将餐厨废弃物排入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处理结果:执法队员现场送达海城管改字〔〕第****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其违法行为,并清除其倒入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的餐厨废弃物。经调查询问并认真听取其陈述、申辩,结合前期调查取证所得证据,年4月17日,执法队经审批向当事人作出海城管事告字〔〕第****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海城管听告字〔〕第****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元的行政处罚,并向当事人告知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年4月20日,执法队经审批作出海城管罚字〔〕第****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向当事人告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年4月20日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履行处罚决定缴纳罚款。年4月20日,本案结案。法律分析
《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六条:
餐厨废弃物的产生单位应当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餐厨废弃物;不得将餐厨废弃物排入公共排水设施、湖泊、河道、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取得收集、运输和处置经营权的企业或者个人处置。
《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二)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未按规定处理餐厨废弃物,或者将餐厨废弃物排入公共排水设施、湖泊、河道、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的。
指导意义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餐饮经营者贪图方便,直接将餐厨废弃物排入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这不仅不卫生,影响市容市貌,更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餐厨废弃物管理不好,会造成下列不良后果:
造成污染环境、影响市容;
危害人体健康;
传播疾病;
餐厨垃圾中堆放时产生的下渗液进入到污水处理系统,会造成有机物含量的增加,从而加重污水处理厂的负担,增加运行成本。
《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作出这样的规定,其中的意义在于:在源头杜绝餐厨废弃物产生的危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处罚有助于促使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提高相关法律意识。
来源:黑龙江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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